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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新闻】驾考新规4月1日起施行 申请人需注意5大新变化 

发布时间: 2016-03-29  浏览量:11283次

 

  4月1日起,《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39号)》(以下简称“139号令”)将正式实施。最近,各种“新交规”、“新标准”再次霸屏朋友圈。那么,哪些规定有了新变化,本报对此进行了精心梳理。

  变化1:申请人可自主报考

   “139号令”规定,“车辆管理所应当使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按规定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申请人使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的,经过身份验证后,可以通过网上提交申请。”也就是说,通过该平台,可以实现驾驶人网上报名、网上约考、网上缴费。

  据了解,安徽省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已在淮南运行成功,合肥也即将开通这一平台。今后,市民可以通过网页、APP、短信、语音等多种方式,享受10大类130余项在线服务,其中包括机动车业务(预选机动车号牌、补换领机动车号牌等)、驾驶证业务(考试预约、期满换证、延期换证等)、违法业务处理业务(电子监控处理等)。

  变化2:境外驾照换领增加限制条款

  新规对持境外驾驶证的内地居民,申请换领内地驾驶证时增加了限制条款。如果取得该机动车驾驶证时在核发国家或者地区连续居留不足三个月,应当考试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

  据了解,境外驾照想要换成合肥驾照,车主本人的身份证和户口都要是合肥的,然后准备身份证、护照、国外的驾驶证(需要去公证处出具一个中文的翻译文本),去指定医院做驾驶体检,再准备两张彩色白底照片。此外,还要预约考科目一,通过考试方可以换领驾照。“10元换证费用,40元的科目一考试费用,总共花50元就可以在合肥换领驾照。”

  变化3:放宽部分残疾人驾车要求

  “139号令”新增了单眼人士申请驾照的条款,单眼视力障碍的人士,优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且水平视野达150度,将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对于上肢残疾人驾车的身体条件要求,放宽为:根据手指、手掌、下肢残疾程度的不同,可分别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其中,左手只要三指健全,不需要必须拇指健全,右手手掌完整,可以申请C1\C2\C3\C4准驾车型驾驶证。

  变化4:允许全国范围内异地补换领驾驶证和审验

  现行“123号令”中,驾驶证补换领和审验业务,应在驾驶证核发地进行。“139号令”实施后,驾驶证的补领、换领、审验业务可在核发地之外的车管所办理,再也不用从居住地到原核发地往返奔波。

  变化5:科目二、三可同时预约、连续考试

  根据“139号令”,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车管所为考生发放学习驾驶证明,在后续科目二、科目三学习训练时,必须随身携带(纸质版和电子版均可)。

  科目一考试合格后,既可以预约科目二考试,也可以预约科目三路考。也就是说,科目一合格后,可以先约考科目三路考,再约考科目二。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同时预约科目二和科目三路考,预约成功后连续考试,免去了多次预约、多次往返的麻烦,极大地节省了时间。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事,“139号令”对现行驾驶证记分标准未做变更,仍按照“123号令”规定来执行,任何“新记分标准”的消息都是谣言!(合肥在线-合肥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