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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新闻】驾驶证常见问题的说明

发布时间: 2014-09-17  浏览量:3104次

   一、旧机动车驾驶证如何办理补、换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增驾等业务。

  旧机动车驾驶证的补换证、期满换证可以直接在补、换证模块中直接换发"6年期"驾驶证。原驾证期限系统内部标志为"旧证",期满换证后标志为"6年期",系统会对原先有效期始、清分日期、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日期、驾证期限进行修正为日期统一;未满期的(如损毁换证、遗失补证等)换证后标志为"旧期限"。 旧机动车驾驶证可以直接增驾业务(不需要先换发新版驾驶证),但考试结束后,核发新驾驶证前系统会对原先有效期始、清分日期、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日期、驾证期限进行修正。 旧驾驶证办理业务时有效期始、清分日期、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日期、驾证期限的修正如下:

(一)补、换证业务 有效期始、清分日期、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日期的月、日同初次领证日期的月、日。

 1、期满换证 有效期始:属于在初领证日期的月、日之后申请的,年份按照原有效期止的年份;属于在初领证日期的月、日之前的,年份按照原有效期止的上一年份。 清分日期、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日期:有效期始的下一年份。 驾证期限:写'六年期'; 

2、其他换证 有效期始:年份按原有效期始的年份,但如有效期始在今天之后,年份按原有效期始的上一年份。 清分日期、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日期:属于在初领证日期的月、日之后的,年份按照今年的年份;属于在初领证日期的月、日之前的,年份按照明年的年份。 驾证期限:写旧期限;

  (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有效期始、清分日期、驾证期限不变。 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日期为原日期加一年。

  (三)档案更正 驾证期限为'4'的,不判断四个日期公安机关推出办证一站式体检服务
月日相同,其他需要判断必须相同。

(四)增驾 审核后修改有效期始、清分日期、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日期、驾证期限,同遗失补证业务。 

说明:1、不需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由自动清分程序在更新清分日期时,同时更新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日期。 

      2、驾驶证期限代码的说明:'1':新6年期的驾驶证;'2':10年期的驾驶证;'3':长期的驾驶证;'4':旧式样驾驶证(原驾驶证管理打印的驾驶证);'5'表示旧驾驶证有效期未满换成新准驾车型的驾驶证(由统一软件打印),期满后换发6年期的驾驶证。

      3、系统历史数据转换时,不再取原系统中的审验日期,对原系统中两个审验周期未审验的,可作注销处理,逾期未审验的,不再作相关处理。

      4、对旧驾驶证初次领证日期和有效期始月、日不一样的,数据转换时,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日期取有效期始的月、日,并保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日期在数据转换之后的日期,但按法规要求,应取初次领证日期的月、日,对需要更正的,请联系无锡所技术小组。

  二、在统一软件中如何办理汽车驾驶证增驾摩托车驾驶证和摩托车驾驶证增驾汽车驾驶证。(前提条件:统一版软件以支队为基本运行单位,支队和所属大队管理的驾驶证信息均存储在支队数据库中) 支队车管所管理的驾驶证(包括汽车和摩托车)的增驾直接在支队车管所办理,档案编号不变。 大队管理的摩托车驾驶证增驾汽车,可直接在支队车管所办理,在业务复核时,重新生成档案编号。大队不需要在系统中办理转出业务,大队摩托车档案提交到支队,与汽车档案合并。 汽车驾驶证增驾摩托车驾驶证可以在所属行政区划的大队车管所办理,也可以在支队车管所办理,档案编号不变,但在大队车管所办理的,考试结束后,移交到支队进行复核和制证。

  三、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业务的办理 驾驶人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不能提前,在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日期后的一年内均可以办理(法规要求是15天内,但对超过15天的,无具体处罚措施),超过一年以上,只能办理注销。但对于遗漏输入的,可通过档案更正业务修改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日期。 原准驾车型为C(数据转换后变成了B1)的未办理换证前,可不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在期满换证时,不判断是否超过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日期一年以上。但换发新驾驶证后,选择B1准驾车型的,必须提交。

  四、档案补录模块的使用。 档案补录的业务流程为:档案岗录入-》业务领导审核。档案补录模块中直接录入档案编号,不校验是否在该管理部门的档案编号段内。档案补录模块不能直接制证。 档案补录模块属于特殊业务模块,部交管局将定期对各地通过此模块办理的驾驶证进行核查。

  五、系统单据的打印。 无准考证明的考试预约,可以打印预约凭证,预约凭证可打印出条码;注销业务可以打印注销凭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可以打印回执;转入可以打印转入通知单;各业务在归档时,可以打印流程单、资料清单,并提供了补打印功能。 初次申请和增驾业务的科目二、三考试预约,直接在准考证明上手工填写预约信息。 驾驶证、准考证明的打印在C/S版的打印程序中完成。准考证明的提供了套打和空白纸打印两种方式,可多次重复打印,但有效期始不变。驾驶证提供了单张打印和整张打印(A4纸,一次打印4张)两种功能,暂不提供可直接打印相片的彩色打印机打印功能。驾驶证打印错误后需要再次打印的,需经业务领导岗授权。

  六、预约考试的限制。 初学和增驾必须考试科目一、二、三,且前一科目考试合格后,才能考试后一科目,对科目二、科目三的预约有时间限制,科目二、三考试不合格,必须满20天后,才能预约。 军警、外籍、满分学习科目一、三考试可同时预约,科目三考试不合格,系统程序不限制20天后才能再次预约,由各地自行掌握。 军转、外籍转入业务中,如果同时存在B1B2、A1A2,考试科目三需要考两种车型,但系统只提供一次预约,由各地在考试时自行处理。

  七、身份证明号码的管理。 统一软件中身份证明号码统一存储成18位,但登记时为15位的,驾驶证打印时仍为15位。如驾驶人已换领成18位身份证明号码,在补换证业务输入18位的身份证号码后将自动更改为打印18位。 外籍人员和港、澳、台人员申请驾驶证,身份证明名称统一使用"境外人员身份证明"。

  八、已有摩托车驾驶证,再办理军转业务时,如何办理。 将原有摩托车驾驶证注销,再办理转入,转入车型应包括原摩托车车型,重新生成档案编号。将原摩托车档案与现档案合并。